4月30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干警来到胡家营镇冻青沟村的冻青古建筑群,针对该建筑群以砖木结构为主、极易损坏的特点,在冻青沟古建筑群的庆畅园外围树立《司法保护令》标牌,将该院作出的冻青古建筑《司法保护令》予以公告。据了解,这是全省法院首例依职权发布的古建筑类司法保护令。
古建筑年久失修
法院判决相关部门依法履责
高山巍巍,汉江滔滔,冻青古建筑坐落于汉江河畔的胡家营镇冻青沟村,该建筑群是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庆畅园、杨泗庙、娘娘庙等文物点为清代古建筑,是鄂西北山区古代聚落民居与宗教建筑的典型代表,其建筑形制是鄂西北民间古建筑重要实物遗存,建筑彩绘和雕饰精美,杨泗庙、娘娘庙与独特的自然环境有机相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2020年,因冻青古建筑年久失修、杂草丛生,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郧阳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郧阳区法院邀请3名省文物保护专家到冻青古建筑现场,对冻青古建筑的保护状况进行评鉴,并针对杨泗庙防治虫害、娘娘庙防水问题以及庆畅园墙体和木构件的修复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根据专家评鉴结果,郧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区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对冻青古建筑的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法定职责。
发布司法保护令
做好持续保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冻青古建筑预防性保护,今年4月30日,郧阳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规定,发出司法保护令,提出明确禁止事项,即禁止对冻青古建筑的古砖、古墙、古木等实施拆除、损毁、占用、刻划、涂污等破坏活动,禁止在冻青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添加任何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禁止在冻青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等,助力文物“活下来”“传下去”。
同行干警向周边群众发放文物保护普法宣传资料,开展古建筑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以增强群众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
来源/郧法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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